晓观天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引来热议
20240711
6月28日,宣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消息一出,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评论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将重回“人民公社”制度。
新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旨在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涉及乡镇级、村级和组级的集体经济组织。然而,这一结构与过去的人民公社相似,引发了对重蹈历史覆辙的担忧。
回顾历史,人民公社曾被证明是失败的组织形式,那现在为何选择重走这条路?有观点认为,这可能与备战和计划经济的回归有关。近期,有迹象显示在囤积战备物资,如粮食、石油和黄金。无论是否为了这些因素,农村集体经济显然会加强政府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控制。
然而,这一法律可能对农民的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首先,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可能会丧失。上世纪80年代初,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可能会扼杀这种自主权。
其次,已经取消的农业税可能会以新的形式卷土重来。新的法律第五十条提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这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对农民进行剥削。
第三,城乡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农村和农民在过去通过改革取得的进步,可能会因为新的法律而退步。